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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移民 歐盟藍卡:高技能員工

您是希望在立陶宛擔任高技能員工的非歐盟公民嗎?您可以在下面找到有關滿足條件和遵循程序的信息,以及您在逗留期間可以享受的權利。

如果您擁有高等教育資格,或者在立陶宛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至少 5 年的專業經驗(相當於高等教育資格),以及您每月的工資金額,您將被視為高素質工人工資不少於 1.5 最近公佈的整個經濟體的平均月收入總額。

在哪里以及如何申請

要在立陶宛作為高素質的工人工作,您必須獲得:

  • 一個積極的決定,就業服務,您的資格符合立陶宛勞務市場的需求,如果你的工資會比在整個經濟中3個最最近公佈的平均月薪更小; 如果您的工資高於整個經濟體最近公佈的平均月工資的 3 個,或該職業被列入高職業資格要求但僱員短缺的職業或您為高素質就業簽發的臨時居留許可,是續簽並且您在立陶宛的合法工作已滿兩年,您無需獲得就業服務局的肯定決定;
  • 臨時居留許可(“藍卡”)。

關於滿足立陶宛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決定

如果您的工資將低於整個經濟體最近公佈的平均月工資的 3 倍,您未來的雇主必須將職位空缺通知當地就業服務辦公室。在收到此通知後的一個月內,您未來的雇主可以在同一當地就業服務辦公室申請決定您的工作是否符合立陶宛勞動力市場的需求。請注意,您未來的雇主也可能在向移民部門提交簽發臨時居留許可的申請時,申請決定您的工作是否符合立陶宛勞動力市場的需求。移民部門將把這個申請提交到當地的就業服務辦公室進行評估。

如果滿足相關條件,就業服務局將對您滿足立陶宛勞動力需求做出積極決定(通過決定的程序最多需要 7 個工作日),並通知移民局和您未來的雇主。

請注意,如果您的工資高於最近公佈的整個經濟體平均月薪的3個,或者您的職業被列入高職業資格要求的職業人員短缺職業名單或您的臨時居留許可,為高素質頒發就業,續簽並且您在立陶宛的合法就業兩年已失效,您無需從勞務交換辦公室獲得滿足立陶宛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決定。

臨時居留證

當您未來的雇主負責決定您是否滿足立陶宛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時,您可以申請居留許可。

注意!一旦啟動,新的移民信息系統 ( MIGRIS ) 將允許填寫申請表並提交在線申請臨時居留許可所需的所有文件。

簽發居留許可的決定將在 2 個月內通過。支付額外費用後,將在 1 個月內做出決定。如果您的工資將達到整個經濟體最近公佈的平均月薪的 3 個或更多,或者您的職業被列入高職業資格要求的職業名單,而僱員緊缺,則作出簽發居留許可的決定1個月內;支付額外費用後,將在半個月內做出決定。

請注意,在決定授予您臨時居留許可之前,移民局必須在需要時收到關於您滿足立陶宛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決定(將直接從就業服務處收到)。

由於您已經提交了臨時居留許可的申請,您可以申請簽發最多 5 個月的國家長期簽證。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在審查您的臨時居留許可申請時留在立陶宛,如果簽發,請領取您的居留許可。如果您在國外期間獲得批准臨時居留許可的積極決定,您將獲得國家單次入境國家簽證(如有必要),您將能夠進入立陶宛並在這裡領取您的居留許可。

請注意,如果您在立陶宛申請延期居留,您應該在之前的臨時居留許可到期之前申請臨時居留許可。否則,您將不得不離開該國並在國外等待您的臨時居留許可。

需要的文件

要獲得臨時居留許可,您必須提交:

  • 以既定格式簽發在立陶宛共和國居住的臨時居留許可的申請;
  • 有效的旅行證件(護照);
  • 臨時居留許可(在續籤的情況下);
  • 如果您在立陶宛申請,確認您的合法居留的文件;您的雇主以電子方式填寫並提交的調解信的編號;
  •  確認您有權在立陶宛從事受監管職業的文件(如果您的職業受到監管)或確認您的高專業資格的文件(如果您的職業在立陶宛不受監管);
  • 一份文件,確認您已支付國家費用以做出決定,即您的工作將符合立陶宛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如果您未來的雇主已在移民局申請);
  • 足夠的住宿;
  • (a) 來自 (a) 您在來到立陶宛共和國之前居住和(或)目前居住在過去 2 年的(a)外國主管當局的證明,確認您在相應的州被定罪。如果您在相應的州沒有被定罪,您必須提交一份您沒有被定罪的書面聲明(只有在簽發第一個臨時居留許可的情況下才必須提交這些文件);
  • 在外國旅行和逗留的清單。

為了簽發文件,您的生物特徵數據將被採集 2 個指紋和麵部圖像。

近一步要求

當您獲得臨時居留許可時,您必須申報您的居住地。

要領取您的居留許可,您必須聯繫移民局的中央辦公室。

如果您持有臨時居留許可,您必須在不遲於 7 天內在以下情況下通知移民部門: 確認您的身份或公民身份的文件發生變更;您的家庭狀況發生變化;改變你的居住地。

許可證的有效期

居留許可的有效期為 3 年,可以續簽。如果您的工作合同持續時間少於 3 年,居留許可將在您的工作合同期限內以及 3 個月內簽發。

續期條件

您的臨時居留許可可以在相同條件下續簽。

臨時居留許可的更新申請必須提交給移民部的中央辦公室。一般情況下,臨時居留許可的更新申請和所需文件應至少提前 2 個月提交,但不得早於當前許可到期前 4 個月。臨時居留證因緊急情況延期的申請和所需文件,應至少在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提交。

上訴

最遲在 2 個月內做出更新居留許可的決定。對於額外費用,最遲將在 1 個月內做出決定。

您將通過您在申請中提交的電子郵件地址收到有關決定的通知。

可以在收到決定後 14 天內向維爾紐斯地區行政法院提出質疑,並進一步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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